关于进一步完善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学习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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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1/05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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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局(公司)、直属单位和大专院校团组织: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团组织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就进一步完善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学习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团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研讨。团市委常委会每月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并进行专题研讨,每位常委在会上要就研讨内容和学习心得进行交流发言。学习研讨内容根据团中央、团省委有关要求设置。
2.团市委委员集体学习。团市委委员每季度开展一次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体学习,会后每位委员要提交书面交流材料。
3.团市委机关党总支“每周一学”。团市委机关党总支每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可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报告会、机关读书会、知识测试、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持续开展学习。
4.各级团干部专题培训。团市委定期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组织直属单位团组织负责人、乡镇街道团干部参加。各级团组织要下跨一级开设专题培训班,确保专题培训班覆盖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内每一位基层团支部负责人。全市各级团干部要积极参加专题培训班并撰写学习体会。
5.成立青年宣讲团。由团市委书记室、各直属团组织负责人组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青年宣讲团,深入基层团组织进行宣讲交流。同时,吸收一批优秀社会组织负责人、新兴青年群体带头人加入宣讲团。全市各级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特别是参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的团干部,要深入基层团组织,带头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与青年面对面一起学习,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全体团干部、覆盖广大团员、带动更多青年。
6.各基层团支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各基层团支部要精心组织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参加“青春苏州”十九大知识测试等新媒体线上互动以及读书会、微聚会、征文演讲等线下主题活动。要充分运用校园文化、社区文化等活动形式创作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文艺作品,主动制作、推介和传播内容准确、形式丰富、感染力强的线上线下主题文化产品,在各行各业的团员青年中掀起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
全市各级团组织要按照统一部署并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学习机制。
共青团苏州市委员会
2018年1月2日
(来源:苏州共青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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